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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系列

黑龙江加强孤儿生活费管理

发布时间:2026-02-10 06:21:29 丨 浏览次数:

  本报哈尔滨5月1日电 (记者方圆)近日,黑龙江省民政厅向社会发布通告,公布了该省各地区2017年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。2016年,省级财政增加补助标准,将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提高到机构儿童每人每月1100元,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00元。

  黑龙江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于2017年1月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“从2017年开始,在全省建立孤儿生活费标准公告制度。每年3月1日前各地民政、财政部门要将本地的孤儿生活费保障标准联合上报省民政厅、财政厅,由省级民政、财政部门通过主要媒体向全社会予以公告”,此项工作拟从2017年开始列入年度常规工作,不仅每年进行标准通告,还将通过向社会通告的形式,倒逼各地进一步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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